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贯彻学校近期安全稳定工作部署,确保放假前及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对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查,消除隐患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要高度重视假期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放假前要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认真、妥善解决;做好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严格管理,重点防范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要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气瓶、易燃易爆物品、高压容器、高速运转设备、高温电器设备、冰箱等的安全隐患排查,妥善保管危险化学品,坚决杜绝发生被盗、投毒等恶性事件发生;妥善固定气瓶,严禁气瓶混放;对具有危险的实验设施必须专人负责,专人看护。
三、做好值班,及时上报。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人员值班工作,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程序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请示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