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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2025-03-14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内蒙古大学党委统一部署,党委第二巡察组于3月14日至4月7日对实验室管理中心开展安全工作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实验室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履行安全责任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如您发现上述方面存在问题,或有相关意见建议,欢迎向巡察组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单位处理。

巡察期间设立值班手机:18586010699(受理时间为3月14日至331日,早8时至晚6时);电子信箱:ndxuncha@imu.edu.cn;联系信箱设置地点:北区主楼北门楼梯间、南区艺术楼一楼楼梯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师生员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扫描二维码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内蒙古大学党委第二巡察组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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